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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就得净身出户? 温州女律师挑刺《离婚律师》

  温州网讯 本周三晚,正在各大卫视热播的《离婚律师》迎来了完美收官。

  这部由吴秀波和姚晨主演的连续剧,呈现了执业律师日常生活和婚姻法律知识,吸引了不少观众的眼球。

  自开播半个多月以来,剧中的几大案例引起观众的讨论。同时,几个案例的情节和取证手法也引起了网友以及专业律师的质疑。甚至有“律政控”网友称,本以为这部剧是律政片,看后才发现是部法盲爱情喜剧片。

  现实生活中的“离婚律师”到底是啥样的?电视剧中的一些手法运用到现实中,可行吗?

  昨天,记者就读者来电咨询的问题,采访了浙江中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婵娟,请她从专业的角度谈谈“离婚律师”。

  “出轨”就得“净身出户”?

  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也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

  《离婚律师》一开篇,有着“池一亿”称号的大牌律师池海东为了照顾前妻,诈称自己“出轨”,而最终被判“净身出户”,一夜之间失去了所有财产,包括一套别墅、一套公寓和200多万资产。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出轨”了是不是都得“净身出户”呢?

  陈婵娟:

  离婚官司打成“净身出户”的情况并不常见。“出轨”违反的是《婚姻法》规定的忠诚原则,如果夫妻一方掌握另一方过错的确凿证据,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处理原则,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照顾,比如在财产方面可酌情对无过错方进行多分。但是,照顾无过错方只是一个原则,双方在财产分割时,并不会因为一方存在过错而无法分得共同财产,或者仅分得很少一部分共同财产的情况。

  微信中的语音留言能否作为证据?

  可以作为证据 但要有辅证来证明举证目的

  第2集中,池海东跟当时的妻子焦艳艳发微信说,如果他出轨,那就净身出户。像这样的微信语音留言,能否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

  陈婵娟:

  民诉法第63条规定,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微信的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可以作为证据。但需注意以下事项:目前微信并非实名制,在使用主体身份的认定上,举证一方需证明当时聊天的一方就是案件当事人;另外,要出具手机原件并保证聊天内容的完整性等。一般情况下,除微信聊天记录外,还要有其它辅证来证明举证目的。

  女律师“色诱取证”靠谱吗?

  这种行为虽不违法 但不符合律师行业规范

  第3集中,姚晨扮演的美女律师罗鹂去对方当事人池海东家里,给池海东做了一顿大餐,两人席间相谈甚欢。随后,罗鹂色诱池海东并录下池海东“承认”出轨的录音。第二天庭审时,她将这份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到法庭,证明池有婚外情。从而法庭形势反转。那么现实中,律师会随意找对方律师套话吗?这种“偷偷”得来的证据,是否会被法庭所采纳呢?

  陈婵娟:

  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制的音像资料,只要采集手段不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不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到法庭使用,但同时还要结合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在电视剧里,罗鹂作为律师的身份去取证,虽不违法,但不符合律师行业规范。其在法庭上提交的录音是完整的,没有经过任何编辑或修改,并且还有其他证据佐证。另外,当法庭问池海东是否确认所有录音证据的真实性时,池海东也承认了真实性。因此,该证据具备了录音证据效力所需的三个条件。

  不过,现实中,很少有律师出面套对方当事人的话,色诱就更不可想象了。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还损害了律师职业形象。

  虚假债务协议能成立吗?

  这种手段常有发生 但不会轻易骗过法庭

  剧中,董大海为了让苗锦绣死心,与“小三”签署了8000万元的虚假债务协议,并让“小三”出示给苗锦绣。法律上,这种虚假的协议能成立吗?

  陈婵娟:

  在离婚案件中,这种情况的确经常发生,也就是婚姻一方当事人与他人发生虚假借贷关系,以此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

  不过,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庭会经过详细审查,如借款是否真实、合法存在,借款的成立基础、借款用途、诉讼主张是否合理、证据是否充分等。审理中,这种手段不会轻易骗过法庭,法庭如查出当事人民事诉讼案涉嫌虚假诉讼嫌疑的,会移交警方立案侦查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假离婚”的最大风险是“假戏真做”?

  即使复婚 当初分割的财产 仍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

  剧中,董大海以规避房产税的方式作为理由,说服妻子苗锦绣同意“假离婚”。苗锦绣向池海东咨询,池海东告诫她,“假离婚的最大风险就是‘假戏真做’。”果然,离婚手续一办完,董大海就立刻投入罗美媛的怀抱,与苗锦绣“真离婚”了。

  现实中,为了各种各样理由而“假离婚”的事例并不少见。那么,“真离婚”和“假离婚”到底有啥区别?

  陈婵娟:

  社会上所谓的“假离婚”现象,一般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了某种婚姻之外的目的,共同作出自愿离婚的表示并领取离婚证。而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之说,只要程序合法,离婚就被认为是双方的真实意思。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不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夫妻在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的,就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离婚。

  “假离婚”有着巨大的风险。将来即使双方复婚,当初分割的财产仍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

  男方婚前买房写了女方名字怎么办?

  婚前房产要有协议 否则登记在谁名下就属于谁

  第38集中,翟天临饰演的角色在婚前购买房产,而房产证上为女方姓名。双方闹离婚时房产分配成为争论点,男方称,房子是他父母买的,应该归他;女方却称,应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现实中,若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陈婵娟:

  《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归属问题,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是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的。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像剧中出现的情况,男女主人公在结婚登记前就要留有书面协议证明财产归属,若无任何协议,财产登记在谁名下就属于谁。而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法院最后判决分配时,就要看双方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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